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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我老在想
如果婚姻不是現在這樣的制度
那可能可以是什麼樣的制度呢?
現在離婚率好像挺高
也許現在的婚姻制度並不合適現代人
要不然也不會把這麼多男女搞得這麼痛苦
我倒不是想說離婚是好或是不好或只是麻煩
我想到有一個可能
那就是把婚姻用契約制的方式
應該也是可以的吧
結婚證書是雙方要簽字的
是一份具有法律效應的合約
大家把想約定的說清楚
然後把有效期限訂下來
一年二年五年或十年都可以
建議是不要訂太長
因為七年之癢的時代已經過去了
也許半年就重新考慮是否續約
都行
哈
總之
合約到期
雙方都有續約與否的權利
和義務
當然
也都可以檢討一下當初定下的條文
是否有修改的需要
你認為好不好啊
可不可行呢
我認為
挺好的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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