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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在新聞上看到一個卡奴帶著立委開記者會

訴說被卡債逼的走投無路的痛苦

既然如此.....就去死啊!!



順道一提

那位立委真的是沒事做兼無知

沒聽說過欠債還錢的道理嗎

欠債人為了面子還有快樂

不評估自己的收入還有能力然後隨意的刷卡及濫用現金卡

這種人需要大家同情可憐嗎??

自願成為卡奴人,等到事情一發不可收拾時

才來斥責銀行濫發卡,斥責利率太高,批評合約字太小?!

合約是白紙黑字的共同契約,並非銀行強迫或威脅

銀行不管如何都站的住腳



這種人即使死了幾千個我都不會覺得可惜~~





沒文化水準的人怎麼一堆

就像是垃圾桶明明走二步就要到

可是他還是要亂丟的道理一樣



今天還聽到有人說欠了地下錢莊很多錢

然後自己砍斷雙腳證明全殘要求保險公司理賠

怎麼什麼人都有啊

天啊~~這個社會變了



新聞報導還說銀行會在過年這段期間停止向債務人要錢

我看乾脆連利息也都在這段期間不計息好了

什麼跟什麼啊~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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